2024年3月9日 星期六

存在與普遍

高斯証明正17邊形可尺規作圖,卻又不把圖作出來,我總把這個例子當成光譜的一個極端:存在。 証明存在,就不用再討論不存在。就如同穿越時空這樣的事好了,物理証明了不可能,就不用再多想發明時光機。(即使如此,還是擋不住一堆人天馬行空的妄想、小說、電影) 光譜的另一極端是普遍,隨時隨地都可以取得叫普遍。所以說水是普遍的、空氣是普遍的。而在火星,我們在尋求水的「存在」。曾經,電是一種存在;現在,電是普遍的;過程是基礎建設,我就說是能夠控制的程度吧。在自身的修為上,我喜歡實徵與練習,目的就是要把一些東西從存在(不能隨心控制)提昇到普及(能夠所欲)的程度。好比說跑步,偶爾跑得快是運氣,經常跑得快才叫實力。於是,從實徵的角度看相信存在,很有打嘴炮、十步笑百步之感。一句話、一個晚上的抱佛腳,要打贏練習一年的,會太諷刺。 

實徵,總得費一番工夫,有了個感覺之後,才好評價一件事情。但我是鑽牛角尖的人,似乎總是會花超過不成比例的時間,但才多得到一點點成果。最近非常有感的就是報稅這件事,總有人每年花幾個小時就把一整年的稅給報完了,我現在覺得不可思議,我大概花了100-200小時散佈在好幾月裡做這件事情。我很討厭,但數字還不能解釋就是煩。似乎有點self policing,你說IRS不在乎那麼精確嗎?官方怎麼可能這樣表態?什麼叫self policing?好比CPA會跟你說,IRS重視你的隱私,但你仍身為義務人,於是要求你誠實申報,建立在你的誠實上,如果你不誠實,那我只好懲罰性罰款。"證明蓄意是執法機關的責任;證明非蓄意是納稅人的責任。"蓄意、非蓄意前提都是數字對不起來了,那要多精確嘛?你的數字還是後話,我只能現在解釋我的數字,那我要準備多少証據?還要留存6年,不留如同未報。身為社會勞工,我還真好奇政府希望我多去貢獻勞力還是在這邊花時間self policing。你說可以花錢請專家,專家忽悠你怎麼辦?他們也是簽但書要保護我們的利益不是嗎?他們也是人要省自己麻煩不是嗎?各式權衡,看了去年CPA幫我報的還是有錯,實在讓我信心都沒了,決定絕不當小白。 

不當小白,那當EA?不夠?那去報考CPA?存在與普遍。到底是相信答案在那裡(存在)還是先把答案(普遍)準備好?CPA不幫你爭取該有的折抵似乎失責,但他也沒有動機多花他的時間、自己不幫自己爭取叫放棄權利,眼睜睜看一個可能的錯誤在那邊。但澄清問題花時間吶。 

把一個浪漫的哲學觀察用報怨文的方式結束了,e04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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