昨日好事:幫同事KT寫了推薦信,比較像是邀請函,他想要來San Jose工作,但他的base在荷蘭,他也很有趣,明講了他的目的。也許有趣只是我的解讀,本身就是文化差異而已。荷蘭文化?ASML文化?總之感覺十分鼓勵員工內轉尋找自己的興趣,相較亞洲文化的使命必達。
我當下覺得是苦差事,但他要感謝我最近轉念了,成人之美,一轉念事情觀感就大不同了,我也要感謝他這個機會也許未來會幫助我的職涯也說不定,為什麼這麼說呢?要調派人力是要花錢的,誰出錢?幸好KT已經口頭上過了他歐洲老闆這一關,接下來就是正式跑流程、老闆的老闆、他的老闆、我的老闆都過關,若沒有把握我直接省了這份力氣,我想我是有份量跟聲量的,既然有機會成功,那雙方都有好處。他拿到他要的調派,我推廣了我的計劃,直達CEO!所以這邀請函實際上在幫自己打廣告,過去羞於展現自己的習慣真的該改掉,況且我也是打從心裡相信我計劃的貢獻和價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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