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年,待在Maryland的第四年,我很想家。整體來說,出去旅遊的次數少了很多,整個年度規律地上下班,會遲到早退,但從沒請假,不知不覺就已經年底,時間快得可怕。年度目標達成率70%,差強人意。一是研究,二是強健身體。研究是博士生的本分,何況念書是我的comfort zone(有好有壞),達成預定的研究進度自可預期,比起其他難題,研究反而是我最上手、最可以控制的目標。但我覺得我是遊子,過去是,現在仍是,冥冥中驅使自己,同一個地方,我不想待太久。
這真的是待Maryland的第四年了,於是我決定今年提出研究計畫書(proposal),比起大多數的同儕,整整早了一年。Maryland電機系的慣例比較像畢業前一年才提proposal,於是很多同學聽到,都恭禧我再一年就畢業了。事實倒不如此,我雖然提前了proposal,自己預估離畢業還要兩年。有些人勸我不應該太早離開,正如才開始建立名聲、人脈之際就畢業了;另一說是美國機會多很多,比起台灣;甚者,辦綠卡留在美國吧。理性說來,我真的沒有好理由離開,我只是還不想定下來。
最合我胃口的信念是「用心」。意思可以演繹成,只要我想做什麼,我就會做到。至少在我的comfort zone裡,我今年驗證了幾次,我還有很多想法想要驗證。例如我去修了Technology Law,美國專利法、還有Random process(跟機率有關的一門課)、communication seminar。過去,我看法律條文咬文嚼字不說,看了還是不懂、機率我也沒有好好學過、然後去參加完全不是我major的seminar。很少是為了興趣、多半是為了考驗自己做不做得到,於是去選了這幾門課,這些我都做到了,心法其實很簡單,就是用心,肯花時間去學,就會做得到,不必第一名。所以我可以留在美國,如果我想。但問題是我到底想不想?小芭的建議是既然我現在在美國,我應該充分利用天時地利之便,就留在美國。我承認機會的重要,但我並不覺得錯過機會是多惋惜的一件事,甚者,它對我連機會都談不上,有很好,沒有也罷。我想是因為機會的價值對每個人都不同的關係。因為我看不到待在美國的好處,即使我現身留美國,又怎麼會是個機會呢?很多人直接把申請H1B和綠卡當作是一貫流程,但這根本就是兩碼子事。試想,為了綠卡而因為拿不到H1B而焦急、難過、憤怒、提心吊膽,是多麼沉重的一件事。有就有,沒有就沒有,我想我就會有,這就是我的信念。
那我到底想要什麼呢?過去單純的旅遊似乎沒有辦法再讓我昇華了,如果只是單純當個對在地人而言的過客遊客,頂多就是看看人物風情。我想要把層次提升到文化,因此多數時候我喜歡慢遊,當在地人,做在此人會做的事,去了解文化的差異與學習包容,一個城市應該是值得一個月左右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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