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5年8月26日 星期二

在美國的絕妙省錢

就是省稅,講完了。我活成了我當年鄙視的樣子,那麼,看看當年的無知吧!

首先,當年是無產階級,學生時期甚至是無薪階級,沒有被動主動收入,當然也就不會被稅務咬到。稅最好都別人出,我不出就行。

其二、當初會覺得繳稅是高尚的行為,說穿了,民族主義,我愛台灣,我覺得多點錢給台灣政府,後者會好好善用我的稅款,不只稅,台灣停水停電時,我也都會響應宣導省水省電。受許文龍先生的影響,人家大把大把的賺錢也沒吝嗇繳稅過。對比一下,與其說對美國有愛,不如說是機會之地。多繳稅國稅局也不會謝一聲。Ronny Chieng:「你愛你媽,三不五時你會給你媽零用錢」因此,正是因為國稅局不適用親情愛情的名目,多繳稅顯得一廂情願又無知。那民族主義呢?我愛一個國家我不能多繳稅嗎?當然可以,名目對就可以。企業捐款若不能省稅,看它還要不要?股東肯定不要,所以企業面子裡子都拿足了。觀點即是,即便你有高尚情操,就是想捐一筆錢,你至少也以捐款的名義。錯誤名義或沒有名義,我現在是很難理解了。但許文龍先生奇美實業怎麼解釋?我想在當時時空背景也不是純繳稅這麼簡單,樹大招風,正解是低調。現實是什麼?以國稅局的角度看芸芸大眾的申報一定錯誤百出,所以即便是國稅局它仍然每年大力推廣稅務教育,說人生而平等,可惜都是富人在學習,跟規則在角力。 

其三、你說你捐了一筆錢,這筆錢真的百分之百到達受款人滿足你的心意了嗎?金援烏克蘭、紅十字會、大地震、天災人禍、野火、維基百科,中間層層剝削,所以你說你多繳了的稅給政府,出於善意,你相信政府會好好利用人民的稅金,這真是很有愛(但愛不是國稅局的名目)又天真的想法。俗話說出錢出力,只出錢又不去監督,或者說你也可以出力不出錢,但你也沒選擇這麼做,在在顯示你真的只是不珍惜這筆錢而已。

其四、對方(政府)怎麼想?政府有政策要宣導,有政令要推廣,要被人民監督,因此要師出有名,賞罰分明。落落長文,總算連回本文起因。話說,前陣子南加大火加州政府近日推出AB1054法案,鼓勵民眾自主發電。而不參與的民眾可能招致37%送電費的漲幅。政府如何鼓勵?補助囉!我終於有感繳出去的稅金回到我身上來。你說不關注這些政令、不接觸這些社會脈動,怎麼與時俱進?一個巴掌打不響,政府要推廣,人民也要注意聽。也就是注意聽的那些人在順勢而為。

房事之故,學到一詞:繼承違建。簡單說,早期建築法規已不符合今日需求,而民眾時有買賣需求,於是買賣違建物本身是合法的,只有在修繕、興建時得合乎新法。這就是城市汰舊換新、與時俱進的手法,跟著民眾手把手渙新住宅,補助綠能、節能、儲能、自產能。work the system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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